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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与市政工程学院召开师德师风专题教育会

发布日期:2021-05-19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入贯彻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指导意见文件精神2021513日,交通学院召开师德师风专题教育会,全体教职员工参加学习。


会议主要学习了以下内容:

  1. 谭翠萍院长领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

教师承担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承担着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和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决定着人才培养的方向和质量,教师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的任何偏颇,都会影响到学生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只有教师拥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平,才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培养出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必须适应时代要求、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部署下,强化使命和担当,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提升师德、规范师行,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不断提升人格修养和学识修养,提振师道尊严,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按照规定,教师出现违反师德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其中处分包括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处理包括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及取消其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人、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并明确取消相关资格处理的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对于高校教师而言,担任研究生导师的,还将给予限制招生名额、停止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


2、郭国英副院长领学《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强调了教师要必须遵循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十项准则。郭院长呼吁大家要认真领会准则精神,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做有道德、有底线的好老师。


学习会上,各位老师经过讨论和心得分享,老师们一致认为:制定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明确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针对主要问题、突出问题划定基本底线,是对广大教师的警示提醒,是深化师德师风建设,造就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关键之举。我们要认真上好每一堂课,耐心对待每一个学生,规范自身的行为,以身作则,明确师德底线,为社会主义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3、郭国英副院长带领学习黄大年先进事迹材料,鼓励教师要学习他“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爱国情怀、“教书育人、敢为人先”的敬业精神、“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高尚情操,感受他的初心与坚守。

各位教师通过学习纷纷表示要把黄大年精神融入到学习和工作中,为学校“双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