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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届毕业生资格认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21

各二级学院、2025届全体毕业生:

根据《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内建院发〔2023〕40号)相关规定,现将2025届毕业生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条件

1.学业要求

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必修课全通过<除顶岗实习>,选修课通过6门)。

2.费用结清

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欠款等均需结清(需提交财务处签字证明)。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材料提交(2025年2月25日前)

填写《毕业生条件认定申请书》。

提交材料:学生本人参军当地武装部开具的协办函。

2.二级学院初审(2025年2月25日-28日)

-重点核查课程及材料真实性。

三、注意事项

1.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认定资格。

2.材料造假:取消毕业资格并追究责任。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